世界知识产权日(The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Day),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01年4月26日设立,并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Day),目的是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的法律环境。 [1]
2024年4月26日是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的主题是:知识产权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立足创新创造,构建共同未来。 [23]
- 中文名
- 世界知识产权日
- 外文名
- The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Day
- 别 名
- 知识
- 节日时间
- 4月26日
- 节日类型
- 保护
- 流行地区
- 世界
- 节日起源
- 世界
- 节日活动
- 围绕当年主题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举办宣传活动
- 节日意义
- 突出知识产权在所有国家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
- 设定地点
- 日内瓦
- 设立机构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 设定时间
- 2001年
1980年6月3日,中国加入该公约,成为该公约第90个成员国。 [2]
目的
意义
主体字是知识产权英文表达法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的首写字母,三个字母变形组成一个活跃的人体形状,意为“知识以人为本,保护知识产权,维护权利人的利益”。标志包括主体字母、“宣传周”日期及中英文名称三部分,体现与世界知识产权日的联系。 |
时间 | 主题 | 时间 | 主题 |
---|---|---|---|
2001年 | 今天创造未来 | 2002年 | 鼓励创新 |
2003年 | 知识产权与我们息息相关 | 2004年 | 尊重知识产权, 维护市场秩序 |
2005年 | 思考、想象、创造 | 2006年 | 知识产权——始于构思 |
2007年 | 鼓励创造 | 2008年 | 赞美创新,增进人们对知识产权的尊重 |
2009年 | 绿色创新 | 2010年 | 创新——将世界联系在一起 |
2011年 | 设计未来 | 2012年 | 天才创新家(Visionary Innovators) |
2013年 | 创造力 :下一代(Creativity :The Next Generation) | 2014年 | 电影-全球挚爱(Movies-A Global Passion) |
2015年 | 因乐而动,为乐维权(Get up,stand up.For music) | 2016年 | 数字创意 重塑文化(Digital Creativity: Culture Reimagined) [3] |
2017年 | 创新改变生活 [4] | 2018年 | 变革的动力:女性参与创新创造 [5] |
2019年 | 奋力夺金:知识产权和体育 | 2020年 | 为绿色未来而创新 [6] |
2021年 | 知识产权和中小企业:把创意推向市场 | 2022年 | 知识产权与青年:锐意创新,建设未来 |
2023年 | 女性和知识产权:加速创新创造 | 2024年 | 知识产权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立足创新创造,构建共同未来 [23] |
数据截至2014年4月,资料来源 [2] [4] [7-16] [18] [20-22] |
2015年,以“音乐”为主线。得益于数字技术和互联网,人们接触的音乐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音乐的创作和表演需要艺术、个人、社会和经济等方面的巨大投入。要使文化充满生机,就必须确保创作者、作曲家、词曲作者和表演者都能从他们的音乐中获取经济价值。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在致辞中指出:“今天是‘因乐而动,为乐维权’的日子——这不仅是为了确保我们的音乐人获得公平交易,而且是为了确保人们承认音乐人的创造性价值,重视他们为我们的生活所做的独特贡献。” [17]
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在我国称为著作权)两部分。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等。版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个人对某项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复制、翻译、改编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知识产权的实质是把人类的智力成果作为财产来看待。
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
专利权与专利保护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对该项发明创造拥有独占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保护采取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平行运作、司法保障”的保护模式。各地区行政保护采取巡回执法和联合执法的专利执法形式,集中力量,重点对群体侵权、反复侵权等严重扰乱专利法治环境的现象加大打击力度。